軍爭篇基本牌‧酒
數量:5張
花色:♦ 9
♠ 3、♠ 9
♣ 3、♣ 9
使用目標:自己
作用效果:1、出牌階段,對自己使用,令自己的下一張使用的【殺】造成的傷害+1(每回合限使用1次);
2、任何時候,當自己進入瀕死階段時,對自己使用,立即回復1點體力值。
[Q]其他角色進入瀕死狀態時,能否用【酒】救援?
[A]不能。酒的自救效果僅對自己有效。
[Q]使用【酒】之後,能否使決鬥造成的傷害+1?
[A]不能。酒的傷害效果僅對殺的結算過程有效。類似地,南蠻入侵、萬箭齊發、火攻等等均不受酒的效果影響。
[Q]在自己回合內,當自己進入瀕死狀態使用【酒】救活後,使用的殺是否造成+1傷害?
[A]否。酒的傷害效果與酒的自救效果互相獨立。
[Q]在自己回合內,當自己進入瀕死狀態使用【酒】救活,能否繼續使用【酒】然後出殺?
[A]可以。
[Q]發動【酒】的傷害效果時,是否須在使用【酒】之後立即出【殺】?
[A]否,使用【酒】之後在這一個回合內均有效。
[Q]使用【酒】之後裝備了【諸葛連弩】或者張飛的【咆哮】技能連續出【殺】,是否每一張殺的傷害均+1?
[A]否,【酒】只對第一張【殺】有效。如果要求對後面打出的殺發動酒的傷害效果,則必須在那張【殺】使用前對自己使用【酒】。
[Q]使用了【酒】之後沒有出殺,那麼下一個回合時自己所出的【殺】是否傷害+1?
[A]否,酒的傷害效果僅在當回合有效。
[Q]使用了【酒】之後,能否選擇不發動酒的傷害效果?
[A]不能,酒的傷害效果是強制生效的,即使造成傷害的並非你最初的攻擊目標。
[Q]在進入瀕死狀態時,能否使用2張或2張以上的【酒】或者同時使用【酒】和【桃】?
[A]可以。
[Q]甘寧發動【奇襲】時用黑色【酒】當【過河拆橋】之後,能否再使用【酒】?
[A]可以,類似地,甄姬、大喬、小喬、貂蟬等角色在發動各自武將技時,均可以把【酒】作為武將技能的消耗,然後再使用【酒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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